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支持商(協)會在招商引資工作中
更好發揮作用的具體措施(試行)的通知
日政辦字〔2022〕26號
各區縣政府,各功能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日照各單位:
《支持商(協)會在招商引資工作中更好發揮作用的具體措施(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支持商(協)會在招商引資工作中更好
發揮作用的具體措施(試行)
商會組織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具有獨特優勢。為充分調動異地商會和行業商(協)會招商引資積極性,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組建異地商會和行業商(協)會
支持在條件成熟的省、市(區)組建異地日照商會,并加掛“日照市招商引資工作站”牌子。鼓勵在我市有一定影響力的外地企業家牽頭成立駐日照異地商會。鼓勵龍頭企業、行業領軍人物牽頭,結合我市重點產業鏈,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加快在鋼鐵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高端化工、現代海洋、文旅體、航空、綠色建筑、現代農業等十大產業鏈組建十個產業商(協)會,作為市工商聯直屬商會,市工商聯為業務主管單位,市工信局或相應職能部門為行業管理部門。對新組建的商會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的開辦經費補助,列入市級財政預算。
二、鼓勵商(協)會拓展招商引資功能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商(協)會在推動我市產業鏈招商和產業集群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主動聯系省外山東商會,加強與各商(協)會的對接服務,支持商(協)會在開展常規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資源富集、貼近市場的優勢,圍繞我市主導產業開展招商,高效配置各種資源要素、精確匹配企業投資需求,把商(協)會打造成招商引資的重要載體。
三、支持商(協)會搭建招商引資交流對接平臺
鼓勵商(協)會舉辦“日照行”“回鄉行”、招商推介會、行業峰會等招商引資活動,搭建產業招商對接交流平臺。支持駐日照異地商會組織“日照行”活動,吸引有投資意愿的外地企業家走進日照、了解日照、投資日照。支持異地日照商會組織“回鄉行”活動,吸引駐外日照籍企業家回鄉投資、帶商投資、共謀發展。積極邀請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全國行業商(協)會來我市舉辦年會等招商引資活動。
四、鼓勵商(協)會設立專業化招商機構
鼓勵商(協)會按照“會企分開”原則,設立專業化招商公司,加大社會化招商力度。支持商(協)會聯合專業招商機構,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開展定向招商、專業招商。各縣區、功能區可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有條件的商(協)會開展招商引資。對通過上述方式成功招引的項目,根據我市招商引資政策,及時兌現獎勵。
五、建立商(協)會招商引資激勵機制
制定鼓勵商(協)會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辦法,建立支持商(協)會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的激勵機制。把商(協)會招商引資工作成果作為“四好商會”評選以及會長評先樹優、表揚獎勵的重要依據。根據商(協)會年度實際招商引資成果及考核結果,每年評出1—3家招商引資工作優秀商(協)會,給予每家商(協)會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招商工作經費獎勵,所需費用從市級招商引資經費中列支。
六、建立招商引資情況通報制度
定期召開座談會,向商(協)會通報我市主導產業發展情況、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推進情況及招商引資政策,聽取商(協)會對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建議。建立“四好商會”主要負責人列席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制度。
七、加強對商(協)會招商引資業務知識培訓
有關部門要加大招商引資業務知識培訓力度,發改、商務等部門以及各經濟園區要定期對商(協)會進行招商引資業務知識培訓,逐漸培養一批有經驗、懂政策、愿招商、會招商的商會招商人員。
八、支持探索打造“日照商會之家”
支持挖掘現有樓宇資源,用好現有樓宇經濟優惠政策,打造“日照商會之家”綜合體。探索設立商(協)會“集聚區”,引導商(協)會進駐集中辦公,形成商(協)會資源的集聚效應,吸引商(協)會招引的企業進駐孵化培育,使“日照商會之家”綜合體成為全市商(協)會組織的全鏈條服務新平臺、招商引資新平臺、孵化培育新平臺。
九、大力支持商(協)會規范發展、做優做強
加大商(協)會改革力度,激發商(協)會發展的內生動力。支持商(協)會健全法人治理體系,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打造“四好商會”。鼓勵商(協)會壯大會員隊伍、優化會員結構、擴大會員覆蓋面,提升商(協)會的影響力、競爭力。全力協調解決商(協)會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其打造品牌、做優做強,增強商(協)會的凝聚力、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