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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要聞>通知公告
    日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防空防災警報試鳴的通告

      為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熟悉防空防災警報信號規定,檢測我市防空警報器性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規定,市政府定于9月18日進行防空防災警報試鳴,現通告如下:

      一、試鳴時間:9月18日上午10時至10時30分。
      二、試鳴范圍:市區和各區縣城區以及各鄉鎮(街道)駐地區域。
      三、防空防災警報試鳴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警報信號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信號鳴放,即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三次為一周期),時間3分鐘;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十五次為一周期),時間3分鐘;災情警報(鳴15秒,停10秒,鳴5秒,停10秒,反復三次為一周期),時間2分鐘;解除警報連續鳴3分鐘。每種警報信號間隔2分鐘。
      四、在戶外鳴放警報的同時,日照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公共、科教三個頻道切換警報信號,日照新聞網、日照網同期播出。
      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廣播電視臺、日照日報社、交通能源發展集團、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及其他有關單位要為防空防災警報鳴放提供保障。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混同防空警報專用頻率和音響信號,違者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六、請廣大市民注意收聽警報音響信號,并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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