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日照市政府及其部門(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為有利于人民群眾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根據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分工,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統一由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公開涉及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請直接向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如:涉及集體土地征收的相關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請直接向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申請。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在受理點獲取《日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在日照市人民政府網站( www.rizhao.gov.cn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載(復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在日照市人民政府網站( www.rizhao.gov.cn )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在線申請。
目前,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受理申請人的當面申請、互聯網申請和信函申請,暫不受理通過傳真電報、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采用信函方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請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由于網絡傳輸、軟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導致您提交的申請未能傳輸至受理機關或受理機關的答復未能及時送達您,因此互聯網申請僅作為便民服務的一種輔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個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復,請及時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633-5177365)。如互聯網申請無法滿足您的申請需求,請您通過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請。
(二)《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機構、接收渠道和聯系方式
市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
辦公地址:日照市東港區北京路198號
郵政編碼:276826
辦公時間:夏季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 下午 14:0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633-5177365
傳 真:0633-8783209
電子信箱:zfxxgk@rz.shandong.cn(此郵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日照市政務服務中心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日照市東港區青島路518號日照市國際博覽中心D區。
辦公時間:夏季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8:00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 下午 14:00—17:30(工作日)
2.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
來信請寄:日照市東港區北京路198號,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收),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276826。
注:向行政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按照該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專門說明并向社會公告的申請接收渠道提出。
(五)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